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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申请2023届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0-25    来源:研究生院

各学院、研究院、中心,2023届相关毕业生:

根据教育部《欧洲杯买球赛》(教助中心〔2023〕15号)、《欧洲杯买球赛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实施办法》(校发〔2020〕90号,附件1)和2023年中央高校基层就业资助管理系统培训会有关精神,我校毕业生有志于在中西部地区、艰苦边远地区、老工业基地基层单位就业,且服务期在3年以上(含3年)的,其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由国家实行补偿代偿。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2023年应届毕业的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定向、委培以及在校学习期间已享受免除全部学费政策的学生除外。

二、申请要求

具体工作年限、补偿代偿方式、工作地点、工作岗位要求等相关内容详见附件2。

三、补偿代偿标准

2023年9月1日前签订基层就业协议或劳动合同的2023届毕业生,学费补偿、用于学费的贷款代偿和学费减免标准为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不超过12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不超过16000元。2023年秋季学期后(2023年9月1日起)签订基层就业协议或劳动合同的学生,学费补偿或用于学费的贷款代偿标准为本专科生每人每年不超过16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不超过20000元。实际缴纳的学费或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本金及利息不足以上标准的,按照实际情况进行补偿代偿。补偿代偿的年限按照国家规定的相应学制确定。

申请程序

(一申请方式

2023年中央高校基层就业资助管理系统(http://jcjy.xszz.edu.cn/login,以下简称“基层就业系统”)首次上线使用,为确保学生申请材料准确无误,本次申报采用线上系统申请线下申请同步进行的方式。

(二系统申请流程

1.申请学生请于10月25至11月1日,在基层就业系统注册并登陆,按要求上传相关材料和提交申请。具体操作流程见《欧洲杯买球》(附件3)。

2.学院请于11月6日前,在基层就业系统注册并登陆,对学生申请材料进行审批,导出和打印审批通过学生的《线上买球平台》,经学院分管领导签字、盖章后本科生交至助学服务中心,研究生交至研究生奖助工作办公室。具体操作流程见《欧洲杯买球赛》(附件4,另行发放)。

3.学校助学服务中心进行复审,并提交教育部终审。

(三线下方式申请

申请学生请于11月5日前,将以下材料纸质版邮寄至学校,将电子版文档以“基层就业—学院—姓名”格式命名后压缩为一个文件发送至联系邮箱。

1.《线上买球平台》(附件5);

2.《欧洲杯买球》(附件6);

3.《线上买球平台》(附件7)或《欧洲杯买球》(附件8),请按填表说明(附件9)填写;

4.就业协议书或劳动合同复印件;

5.学生就业单位填写并加盖公章,由学生本人签字按手印确认的《欧洲杯买球》(附件10);

6.对存在选调分派等情况需要二次定岗以及虽不存在二次定岗但无法直观鉴别工作地点的毕业生需提交《欧洲杯买球》(附件11),该材料需由用人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加盖公章并由学生本人签字确认。

五、注意事项

(一)如有志于在基层就业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含12月31日前毕业学生),若本次申报截止前尚未确定实际工作单位或实际到岗,也须按上述要求在基层就业系统提交材料,以供学校进行预申请,并在2024年5月前提交复核材料。

(二)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涉及毕业生的切身利益,因此学生在申请时应保证申请材料真实、准确、规范和详实。对提供虚假证明的毕业生,一经查实,将取消其补偿代偿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

(三)2023届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仅此一次,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此项工作,通知到相关毕业生,确保政策落到实处;请相关毕业生相互转告,并及时按要求寄交相关申请材料。

(四)线上买球平台:

1.本科生:

寄送地址:助学服务中心(沙河校区丁香园4号楼209)

联系人:冷老师 010-61776668

邮箱:zhuxue@bducn.com

2.研究生:

寄送地址:研究生院奖助工作办公室(沙河校区丁香园4号楼219)

联系人:王老师 010-61776765

邮箱:yjsjzb@bducn.com

3.咨询群:

附件:

1.欧洲杯买球赛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实施办法

2.中央高校毕业生赴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审核说明

3. 中央高校基层就业资助管理系统操作手册(学生)

4. 中央高校基层就业资助管理系统操作手册(学院)(另行发放)

5.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

6. 代偿账户信息汇总表

7. 2023年本专科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申请汇总表

8.2023年研究生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申请汇总表

9. 汇总表填表说明

10. 就业证明

11. 二次分配就业证明

学生处 研究生院

2023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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